茅子時順勢說道。
“不回去?!?/p>
宋思銘卻搖搖頭。
“不回去?為什么?”
茅子時試探著問道。
“市紀委可是在大庭廣眾之下,用手銬把我銬到了興隆賓館,我就這么不明不白地回去了,算是怎么回事?別人還以為我是偷跑回去的呢!”
宋思銘的理由非常充分。
“果然?!?/p>
其實,茅子時已經(jīng)預料到,這件事沒有那么容易了解。
常言道,請神容易送神難,如果宋思銘沒有背景,一切好說,但問題是,宋思銘背景深得可怕,又豈會忍氣吞聲?
“宋思銘同志,你要怎么樣才肯回去?”
茅子時只能和宋思銘談條件。
“一,查出誣陷我的證據(jù)出自誰人之手。”
“二,追究陳輝的責任、”
“三,至少也得市紀委的一位副書記,送到回瀾滄,并且召開干部大會,說明我是被誣陷的,當然,如果許滄海書記能夠親自送我回瀾滄,那就更好了。”
宋思銘直接說出以上三點。
他并不是得理不饒人的人,但是,這次陳輝實在是欺人太甚,而陳輝欺人太甚的根源就在于市紀委對他的包庇。
所以,哪一個都不能落下。
“這個……”
茅子時猶豫了。
雖然,許滄海讓他竭力安撫宋思銘,可宋思銘提出的這三個條件,至少有兩個,不是能茅子時能決定的。
比如第二個,追究陳輝的責任,上次,陳輝把雙規(guī)人員放跑了,也沒處理到陳輝,放眼整個市紀委,有權力處理陳輝的,也就只有市紀委書記許滄海。
再比如第三個,市紀委的副書記,甚至是書記,送宋思銘回瀾滄,并召開干部大會,說明宋思銘是被誣陷的,那和當眾自己打自己的臉有什么區(qū)別?以后,市紀委在干部當中,還有什么威信可言?
“興隆賓館的床,挺舒服的,我在這里多睡幾天也無妨?!?/p>
“茅書記可以和許書記,慢慢商量?!?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