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,宋思銘一直都想著這個事。
木秀于林風(fēng)必摧之。
雖然他的收入,合理合法,經(jīng)得起調(diào)查,但由于之前不想太高調(diào),抓獲兩名a級通緝犯的事并沒有對外公布。
如果被人知道,他住著一套這么大的房子,確實容易產(chǎn)生誤會。
為了避免第三次被紀(jì)委帶走,還是提前備案為好。
一夜無話。
第二天早上,宋思銘的鬧鈴還沒響,詹元奎的電話就打進來了。
只是,宋思銘并沒有詹元奎的手機號碼,所以,拿起手機一看,顯示的是一個完全陌生的號碼。
但他還是選擇了接聽,“喂,你好。”
“是宋鄉(xiāng)長嗎?”
電話那頭的詹元奎問道。
他也是輾轉(zhuǎn)從其他人那里,問到宋思銘的手機號碼。
“對,我是宋思銘,你是哪位?”
宋思銘問道。
“宋鄉(xiāng)長,我是青山中院民事審判庭的副庭長,詹元奎,兩年前,我們見過面,還一起吃過飯呢,在潘家莊的手套加工廠?!?/p>
怕宋思銘不記得自己,詹元奎特意說起兩人當(dāng)初見面的時間,地點。
實際上,就算他不說,宋思銘也能想起來。
對于詹元奎,宋思銘可以說是印象深刻。
昨天,在二審判決書上,看到主審法官的簽名是詹元奎時,他眼前馬上就浮現(xiàn)出,詹元奎被一眾殘疾工人圍在中間的場景。
那是兩年前,一個跟宋思銘在福利院一起長大的朋友,找到宋思銘,向宋思銘求助。
朋友告訴宋思銘,他在青山市郊區(qū)的一個手套加工廠打工,手套加工廠的老板是一個好人,雇傭很多像他一樣,身體有殘疾的工人,管吃管住,工資也不少,甚至為他們繳納了五險一金。
可是,好人卻沒有好報,加工廠遭遇了合同詐騙,大家連續(xù)加班三個月,趕制出來的一批手套,貨發(fā)出去了,卻沒有收回一分錢。
買家不給錢的理由,是手套和合同約定的款式,有輕微差異,因為這個輕微差異,他們損失慘重,失去了最大的客戶。
那批手套就相當(dāng)于賠償了。
最后鬧到了法院,可由于白紙黑字的合同在那擺著,也確實存在差異,一審區(qū)法院判決手套加工廠敗訴。
然后,手套加工廠上訴到青山中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