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說,他在97年,跟另一個犯罪嫌疑人陸大科以及陸大科的幾個朋友吃飯的時候,喝大了,吹牛的時候,陸大科的其中一個朋友說,他也殺過人,還是他的女朋友。
可是邵正義已經忘了那個人的名字。
負責這件案子的民警隨后提審了另一個犯罪嫌疑人陸大科。
陸大科卻早就把這件事情忘了個一干二凈,而且他這個人朋友眾多,他也根本就不知道邵正義口中的他的那個朋友是誰。
負責這件案子的民警順著陸大科的人際關系查了兩天,但是一無所獲。
再加上邵正義也說了,對方說出那句話的時候,他們正在吹牛,所以也不能排除這是對方為了面子,隨口編造的謊話。
于是他們隨后就準備把這件案子擱置下去。
時任富縣刑偵大隊大隊長的閔振國得知這一消息之后,接手了這件案子。
在他看來,負責這件案子的民警的想法雖然有一定的道理,但也有一句話叫做酒后吐真言。
既然從陸大科的人際關系中查不出什么線索,那就從陸大科的朋友的人際關系去查。
沒過多久,他們就查到了陸大科的一個朋友的一個名叫金永言的同學。
金永言是富縣本地人,父親是富縣農業(yè)銀行的行長,母親是
連峙隨后就從那份卷宗中抽出一份筆錄,
放到了姚志勇面前。
姚志勇定睛一看。
那正是金永言的房東的筆錄。
那個房東說,金永言和毒梅梅剛剛搬到他的出租房的時候,還很恩愛和諧,
但是兩個月之后,他們就開始吵架,后來他們吵架的次數越來越頻繁,到金永言退房前的一個月,他們甚至達到了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的地步。
而且在金永言退房前幾天的一個下午,
房東曾經看到金永言開著一輛小轎車回來。
只是因為房東當時還要去接孫子放學,所以都沒有上前去和金永言攀談,就離開了……
所以這有什么問題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