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熟悉的聲音在腦海中響起,
連峙定睛一看,他果然又回到了他家的衛(wèi)生間里。
他第一時間摸向自己的西裝褲口袋,里面果然放著兩根金條。
連峙頓時長舒一口氣。
隨后他來到客廳,
給自己倒了一杯水。
三兩下地解決完一杯水之后,他掏出手機,打開瀏覽器,輸入了‘萬民縣劉勝利強奸sharen案’幾個字。
正如同他所預料的那樣,因為這件案子曾經(jīng)鬧得滿城風雨,
所以即便是過去了十多年,也依舊有自媒體工作者把這件案子當做素材制作短視頻和博文。
連峙點開了一條博文,直接拉到結尾部分。
2008年5月,
邊審高院對這件案子作出了終審判決,兇手胡文翰因犯強奸罪,故意sharen罪,
妨礙司法罪等罪行,
數(shù)罪并罰,
被判處死刑,
并立即執(zhí)行。
他的表弟律師秦集,
和前秘書江開誠,
犯幫助毀滅、偽造證據(jù)罪等罪,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三個月和三年零六個月。
至于劉勝利,
他因犯包庇罪、誹謗罪等罪行,數(shù)罪并罰,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,
同時沒收所有違法所得。
雖然此前他已經(jīng)坐了十年牢,
但是按照我國的法律,對于他所犯下的這些罪行,
已經(jīng)執(zhí)行的刑期是不被計算在新判決決定的刑期之內(nèi)的,也就是說,那十年牢算他白坐的,他還得再坐六年牢。
之前為了讓劉勝利安心替他頂罪,胡文翰不僅幫劉勝利還清了高利貸,還給劉勝利的情婦王婷和他的那對雙胞胎兒子修建了一座新房子,并且這十年來,胡文翰每個月都有給她們打生活費,算下來有將近四萬塊。
而那座新房子,還有那四萬塊生活費,可不都算作是劉勝利違法所得。
所以即便王婷并沒有參與進這件案子里,法院還是沒收了她的房子,因為她無力償還那四萬塊錢,法院把她們名下的田地也都查封了。
沒了住的地方,再加上劉勝利老婆的兄弟姐妹,還有她前夫的兄弟侄子,隔三差五的上門找她的麻煩,最多的時候甚至三天揍了她們五次,沒過多久,王婷就帶著她的那兩個兒子就離開了萬民縣。"